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
7、社會保險約定。企業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
8、不要籤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不合法。
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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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後如何處理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後,用人單位的續簽通知是法定義務。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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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保密協議但未致損失是否賠償
根據《勞動法》第19條與《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祕密的相關事項。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謂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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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如何規定試用期的
1、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4、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完成任務為期限的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5、試用期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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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以及民法總則(自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