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法律依據】《教師法》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
用人單位對員工的高溫費不發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
-
國家法律規定產假多少天?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
-
公司倒閉對於員工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應給予補償而不是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
-
對開除重大疾病員工如何規定
律師解析:勞動者換重病病假期間,如果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勞動者病假期間,但是已過醫療期,用人單位選擇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