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業主單位的區別
業主強調的是建築物的所有權,即誰擁有這個建築物,業主可以發生變化,例如,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房子沒賣出去的時候,其業主是房地產公司,房子賣出後業主轉移到購房者。甲方是源於合同簽訂中的甲乙雙方的,在建築施工過程中,一般甲方預設指的是建設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
施工總包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一)發包方責任1、未辦理工程施工許可等相關證件造成施工中斷;2、未確定建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造成返工;3、開工前未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影響工期;4、應安排現場責任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協調處理現場日...
-
施工合同備案怎麼收費?
一、施工合同備案怎麼收費?施工合同備案已經取消。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第(八)項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
-
我國工程索賠程式流程的介紹
在工程承包的過程之中,往往會出現,並非自身的過錯,但是造成其自身損害的情況發生。這就存在了一個風險劃分的問題。如果該風險歸於自身那就有自身承擔。如果造成損害的風險是由對方承擔,那麼損害方可以向物件要求進行工程索賠。那麼工程索賠程式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
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誰?
一、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誰?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