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規則是什麼?
一、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通過的規則
(一)有限公司監事會的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會議必須由有召集主持權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則,監事會會議不能召開;即使召開,其決議也不產生效力。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二)有限公司監事會會議的表決方式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據此,監事會決議的表決應遵行兩個原則:一是“一人一票”原則,即每個監事享有一人表決權;二是多數通過原則,即監事會決議需經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通過。
二、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
1、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規模較大的,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監事會應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一名召集人;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至三名監事。
上述兩種情況中,股東人數和公司規模都是相對而言的,如果有些公司股東人數不多,但有相對規模,則應當設立監事會,還有些公司界於可設可不設之間的,則可以由公司決定是否設立,但應當立足於在公司中有監督機制。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作為股東代表的監事和作為職工代表的監事,任期的規定都是相同的。
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由監事組成,監事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二是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這兩方面人員,分別代表了股東的利益和勞動者的利益,在監事會這個機構中就是要依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包括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監事會中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的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作出規定。
三、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可以少於三人,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的規則主要是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原則,即決議應當經過半數以上監事通過。此外,有限公司監事會議在會議召集和主持、成員產生、成員人數方面也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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