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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歇業需要什麼手續

在經營公司期間,公司如果遇到經營等相關問題,需要暫時歇業時,需要辦理相關歇業手續,這裡特殊強調一下,歇業與停業是不一樣的,歇業只是暫時停止公司的相關所有業務,如果想重新經營營業,只要像相關部門申請恢復營業就可以了,公司歇業期間,法人的所有資格都是存在,有法律效力的。下面我們就講講應該辦理什麼樣的手續。

公司歇業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歇業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在營業執照上與法律意義的經營日期內,如果要選擇歇業的話, 首先向稅務機關提出停業歇業登記,並向稅務機關說明歇業的理由,歇業時間,在停業前,企業納稅情況,和發票的使用情況,並填寫稅務機關給的申請停業登記表。

填寫完後,將所有相關材料交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過稽核後,告知納稅人結清公司稅款後,收回公司相關的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和所有發票。

這裡有一項特殊情況強調:如果稅務機關已經批准你的公司辦理歇業後,在這期間發生納稅義務,也應及時向納稅部門申報,儘快補交稅款。

這裡也給大家講一下恢復營業。如果想恢復生產,也用該像稅務機關提前提出申請復業,填寫好復業申請登記表後,辦理復業登記,稅務部門同意後,領會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薄及其極其之前交給稅務部門的發票。

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歇業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這是我們找到的有關“歇業”概念的僅有一條法律規定。由此,我們認為“歇業”是一個特定的法律概念。對於“歇業”應掌握的條件應該是:一是該企業應當依法停止其經營活動;二是該企業未開展經營活動或停止經營活動必須達到一定的期限。

如果超過之前辦理的歇業時間,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恢復營業生產的話,在日期規定時間內之前向稅務部門提出延長歇業登記。如果未申請延長營業,或者在歇業期間私自復業的,稅務部門視為已恢復營業,可以直接恢復正常的稅收管理,期間產生的所有稅額,一律正常繳納。

標籤:歇業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