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歇業手續怎麼申請?
一、公司歇業手續怎麼申請?
公司停業無需辦理停業手續,停業6個月以上的需要辦理登出手續。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這是我們找到的有關“歇業”概念的僅有一條法律規定。由此,我們認為“歇業”是一個特定的法律概念。對於“歇業”應掌握的條件應該是該企業應當依法停止其經營活動;該企業未開展經營活動或停止經營活動必須達到一定的期。
二、歇業後公司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公司如因歇業被登出,負有清理責任的主體應當組織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資不抵債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如公司實際處於歇業狀態,但登記主管機關並未收繳其營業執照,沒有登出該公司,公司的法人資格在名義上繼續存續,該公司應當對其所欠債務負責。此時,公司是訴訟主體,可以起訴應訴。
公司歇業無疑是法人終止的一種情形,公司歇業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應無疑義。因此,負有清算公司之責的主體(以下稱清算主體)如果不盡清算之責,債權人可以起訴該清算主體,人民法院也可以判令清算主體履行清算義務。至於是否可以起訴公司的開辦者、股東,則取決於公司的開辦者、股東是否為清算主體。綜上所述,公司歇業後的訴訟問題可以總結如下:
1、公司歇業後,如公司成立清算組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清算組為訴訟主體,可以起訴應訴。債權人起訴歇業公司的應以清算組為被告。
2、公司歇業後,被登記主管部門登出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為訴訟主體。債權人起訴歇業公司應以清算主體為被告。
3、公司歇業後未登出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債權人起訴歇業公司可以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被告。
企業處於歇業的狀態可以向工商局報備一份歇業說明書,格式沒有固定的要求,只要保證內容完整且符合實際情況就可以。如果已經處以歇業狀態的公司想要恢復經營的需要向工商局提前進行報備申請恢復營業,得到許可之後方能正常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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