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和物業的糾紛怎麼解決?
一、業主和物業的糾紛怎麼解決?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1)當事人各方自行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處。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二、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找誰處理?
物業糾紛屬於民事案件,產生糾紛之後,有以下幾個解決途徑: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最先想到的解決方案是雙方協商。雙方依照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合同自願協商,解決矛盾。若此方法不行,可以選擇由第三人調解的方法,一般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方式。
業主與物業公司協商解決,由第三方機構介入進行調解,到人民政府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去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或者提交申請,請求仲裁機關仲裁。上面提到的這四種,都是解決業主與物業糾紛最常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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