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辦的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在婚前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婚後才辦理了房屋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並不是婚後辦理的產權證就是共同財產,因此婚前購房婚後房產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購房時有貸款,婚後共同償還,產權則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資部分為婚前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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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裡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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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糾紛可以過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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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價上漲開發商不想交房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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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具體有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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