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事例:張小華(化名)在結婚前買了一套房子,張小華在與小汪結婚之後才辦理了房產證。現在張小華與小汪因感情不和起訴離婚,小汪認為既然張小華這套房子是結婚後才辦理的房產證,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小汪的說法能得到支援嗎?
分析: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而張小華在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張小華和小汪結婚後,才辦理了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並不是婚後辦理的產權證就是共同財產,也不能因為該房產不能因為小汪的居住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這套房產不是張小華與小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而是於張小華的婚前財產,屬張小華所有。
相關法規: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此,我們可以瞭解到,結婚前買的房,婚後辦理房產證的情況,該房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於買房一方的婚前財產,只要是合法取得,就會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
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
一、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1、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夫妻離婚導致家庭破碎,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結以及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就成了離婚時孩子撫養問題的關鍵。在處理這一類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從有利於子女...
-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
一、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調解離婚與訴訟離婚的區別:1、程式不同,調解離婚是夫妻雙方簽訂離婚調解書之後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之後出具離婚判決書其婚姻關係解除。2、性質不同,調解離婚是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
-
已成年子女父母離婚後如何判
一、已成年子女父母離婚後如何判對於已成年的子女,父母離婚的不需要判決其撫養權歸誰。因為對於已經成年的子女父母已經沒有撫養義務了,既然沒有撫養義務,所以不需要考慮孩子撫養權歸誰的問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
民法典只辦酒席不辦結婚證離婚時孩子怎麼判
一、民法典只辦酒席不辦結婚證離婚時孩子怎麼判只辦酒席不辦結婚證,分開時孩子的撫養權和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分配方式一樣。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