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可能有哪些風險?
安置房買賣可能存在哪些風險是很多人都比較關心的問題。實踐中,安置房買賣的現象很普遍,因為買賣安置房引發的糾紛也不少。那麼,安置房買賣可能有哪些風險?怎麼才能避免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去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
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一)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二)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三)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目的了,只能選擇主張債權;
(四)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所以,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
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相關知識:什麼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物件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安置房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內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安置房時,一定要了解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不要盲目的進行購買,以免在購買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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