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投訴管理找哪一個部門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在我國制定的專門有消費者保護權益法,更不用說大家在購房的時候了。在買房的時候,屬於一項重要的支出,如果說房屋質量出現了問題的話,肯定需要對房屋質量問題進行投訴的,要求相關人員對質量問題進行補修。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房屋質量投訴管理找哪一個部門?
一、房屋質量投訴管理找哪一個部門?
首先看房屋質量保修期有沒有過,要是沒過,房屋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質檢站投訴。
房屋質量評估應找專業機構。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解決,並申報建交委、規劃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檢測、備案。
房屋質量爭議當事人雙方如果協商一致,可以共同委託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機構做評估報告。當事人不能協商確定時,法院將在評估機構中指定。對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報告,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查,評估機構應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對於評估機構的監督也將加強,確保評估結果的公平公正。
二、房屋質量問題如何投訴?
(一)找開發商協商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係。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係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鑑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鑑定,其鑑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三、房子有質量問題能否退房?
一般來講,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可以要求賠償,換房是可以有理論依據的,解析如下:
(一)若業主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二)若業主所購房屋主體質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則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購房者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三)若業主所購房屋雖存在質量問題,但尚未達到“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這一嚴重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輕微違約,沒有達到根本違約的程度,所以業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進行退房。只能要求開發商在保修期內承擔修復責任。如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一般情況下,如果大家在買房以後如果說還沒有過了質量保修期,房屋質量就出現了什麼問題的話,那麼一般向當地的質檢站進行投訴就可以了。即使大家真的沒有辦法,最直接,最能保護自己權益的辦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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