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維修責任和費用歸哪一方負責
房屋維修責任是出租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妥善保管租賃物是承租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實踐中,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即“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來約定維修責任。然而現實中發生的狀況往往不是簡單的適用該條規定就能解決維修爭議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的修繕責任往往需要區分造成損害的原因。
一、是自然損耗。
二、是使用不當造成的人為損壞。
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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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轉租房屋的情形是什麼
不能轉租情況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不能轉租情況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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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權與租賃權的區別包括什麼?
一、用益物權與租賃權的區別包括什麼?性質不同:租賃權,是指承租人對他人所有之物,進行排他性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因此從性質上說,租賃權是一種債權,只不過租賃權具有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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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1套公共租賃住房。2.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市裡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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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如下: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儘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