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工作與總經理髮生衝突後被辭退,被判支付違法解約賠償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周瑞平 王君
員工工作期間與公司總經理髮生衝突後,被公司解聘。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這起勞動爭議案後認為,從行為手段、行為後果、暴力程度等方面看,不足以認定員工與總經理的衝突是打架鬥毆,公司對員工作出解聘的決定有失公平,判決維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上訴。
李某是合肥某科技公司的一名研發人員。2021年5月,李某因為不滿公司要求其簽署的一項評估報告,在公司內與總經理髮生了衝突,並有短暫的肢體接觸,隨後被同事拉開。不久後,該公司向李某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該公司認為,李某在上班期間越級闖入總經理辦公室宣洩不滿並主動挑起爭端,對總經理進行人身攻擊從而使雙方廝打起來的行為,完全符合雙方簽署的聘用人員協議書中“工作期間打架鬥毆”情形。李某不服從管理和挑釁的行為,既不利於公司高管的管理威信,嚴重擾亂了公司的正常管理和辦公經營,也不利於公司的發展。為避免今後再次出現類似惡劣事件,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決定解聘李某。
李某認為,其在工作期間和總經理打架鬥毆屬於公司單方的陳述和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支付賠償金;李某被辭退後,申請了勞動仲裁,其提出的賠償金要求得到了支援。該公司不服裁決,將李某起訴至合肥高新區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關係,是對勞動者最為嚴厲的懲處措施之一,應當對適用情形嚴格把握。從整起事件的發展脈絡來看,李某與總經理因工作事宜發生爭執,並由此發生身體接觸,雙方均存在處事不當,由此界定行為性質為打架鬥毆,且沒有以相同態度對待或處理雙方當事人,而將主要責任歸於普通員工李某,顯失公平公正。從企業運營角度看,疫情之下,企業應著力凝心聚力、共克時艱,公司高管更當以上率下、率先垂範,帶領團隊走出經營困境。然而,該公司單方面處理李某,解除與其之間的勞動合同,顯然有利用高管優勢地位、置普通員工於不公平境遇之嫌,此舉不利於培養良好的企業氛圍,也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不應提倡。該公司亦未提交證據證明李某存在其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情形。據此,合肥高新區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支付李某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9萬元。
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合肥中院審理後認為,監控視訊、證人證言及衝突後雙方身體健康情況等證據證明,李某因公事與總經理髮生短暫衝突,兩人有肢體衝突但並未造成嚴重後果,且李某、總經理、公司均未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從行為手段、行為後果、暴力程度等方面看,尚不足以認定李某與總經理此次衝突屬於打架鬥毆。公司對衝突一方李某作出解聘決定,稱對衝突另一方總經理作出扣減獎金決定,但未提供相應證據證明,該公司主張案涉衝突為雙方打架鬥毆,但又對衝突雙方作出明顯差別處理,有失公平。據此,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杭州訴訟刑事律師張濤,為什麼你需要認識一位專業刑事律師!
(一)之前在知乎上的一個問答看到一句話:“發財的門道全在刑法裡”,看似一句“無厘頭”的話,但細想起來不是沒有道理!也曾聽人說過:我這一輩子不違法犯罪,不會與“律師、公安、檢察院、法院”打交道。還聽人問過:刑事律師是幹什麼的呀?替壞人說話嗎?(二)其實,《刑法》...
-
未成年女兒訴請父親履行探望權
成都高新區法院:探望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支援原告請求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胡思行徐佳王姜銳意離婚後,父親或母親未探望,孩子是否可以作為訴訟主體,主動要求父親或母親對其進行探望?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未成年人請求探望權糾紛案,判決被...
-
武漢債務中關於網路借貸平臺收取的服務費問題
武漢債務中關於網路借貸平臺收取的服務費問題一則武漢債務民間借貸案情簡介:2014年,陳某通過金融公司P2P網貸平臺向丁某借款60萬元,因陳某償還4期後未能還款,金融公司訴請支付尚有20期的服務費15萬餘元及逾期服務費、律師代理費、擔保服務費,金某等保證人承擔連帶責...
-
幫工駕駛未投險車輛,致人損害車主需擔責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李玉瓊日前,福建省霞浦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無償幫工駕駛未投保交強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依法判決被幫工人即車主承擔賠償責任。經審理查明,2022年2月,鄭某甲駕駛二輪摩托車(後載鄭某乙),由霞浦縣往鹽田鄉方向行駛,途經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