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
首先,你没有说明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公司你是10年8月到公司任职的,而且2011年4月才签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间间隔了7个多月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另外向你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为从10年8月到11年4月,你早就过了试用期,那么公司就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来辞退你,
根据《劳动合同法》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地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你想继续干的还可以干,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的,如果你不想再干了,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不合格,不能提出合法理由,那么你就可以得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那么你最终应该从公司获得的赔偿金=7个月工资补偿+2个月经济补偿金见意和公司协商和公司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和公司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建议你去仲裁部门申诉:你需要提供,工作证,每月工资条,至于劳动合同你没有根本不用担心,因为你有工作证及每月工资条,那么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劳动合同是不是进公司一个月内签订的,不需要你举证,是由公司来举证,因为你没签劳动合同,不用担心,仲裁的话,根据你所说明的,你胜诉率达80%以上。
-
公司换了法人代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析:不可以。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按照规定合同双方需继续履行合同,一旦有一方违约,那么另一方可要求赔偿。但是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在换了法人代表之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
-
单位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可以申请仲裁。律师解析: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当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证明: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2.如用人单位有为...
-
劳动合同到期该如何续订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程序:1、劳动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3、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怎么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及时补订,否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