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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關係勞動監察是否受理?

僱傭關係勞動監察是否受理?
律師解析:勞動監察大隊只會處理勞動爭議,對勞務糾紛是不處理的,產生勞務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我國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