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哪裏有賣的?
勞動合同哪裏有賣的?
勞動合同是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是不能買賣的
在勞動合同法第17條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第二,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憑為期限,如果是臨時性工作的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得明確。如果沒有明確期限應該視為無固定期限。不論籤一年、兩年或三年,都必須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應該體現在勞動合同中,比如從事的崗位,具體負責內容。工作地點也很重要,勞動合同中必須規定勞動地點,否則很容易產生糾紛。比如,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在北京,有一天單位要把員工調到深圳,員工可以不接受,因為合同中已經約定好工作地點,企業單方面變更了員工的工作地點屬於用人單位違約。
第五,工作時間還有休息休假。我國目前主要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一是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並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時工作時間制度:即沒有固定工作時間限制,原則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三是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即以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企業除執行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外,其它工作時間制度均需要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沒有審批的視為無效。
第六,勞動報酬。這對於每個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較關心的,勞動報酬應該明確的寫在勞動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以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會保險。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是我們通常説的五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從事普通工作不顯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業,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壓這些行業,從事像機械類的、海上作業、航空等比較危險的職業,這一點尤為重要。
第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自願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簽訂,也只有這樣才能起到合法的效益,而對於用假的買賣合同,那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法律也不會認可,所以,想要得到勞動合同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的程序來進行簽訂。
-
勞務派遣員工應該訂立合同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應該訂立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應該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依法載明派遣的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的期限、勞動報酬和社保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法律依據:《中...
-
工作七八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具體見內容。律師解析:工作七八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不能主張二倍工資,主張二倍工資的時效是一年,已經超過時效。如果勞動者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補償金,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可立即通知即日解除,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得經濟補償。法...
-
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
-
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在十五天後該合同即行生效。而在此之前要經過的程序是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等。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