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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一、簽訂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簽訂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的違約金沒有具體的數額,主要是需要當事人根據實際的支出成本來具體計算。

第一、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期中與勞動者約定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三、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特定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2)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沒有明確的限制,訂立勞動合同之前,用人單位和員工都有知情權,單位要向員工介紹自己單位的情況,説明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勞動者要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的工作經歷,職業規劃。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採用書面文件的形式,合同文本要準備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