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就單位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來看,具體可以分為合法的扣工資與違法的扣工資。而在合法扣工資中常見的也就是由單位代扣工資。那具體來説,在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呢?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本站小編為您做的介紹吧。
一、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根據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的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另外,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每月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應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可以扣工資嗎?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也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根據以上規定,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否則即侵犯了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但是,這並不是説用人單位就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者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因此,職工工作失誤對單位造成損失可扣發工資,但必須按上述規定扣發,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從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在上述四種情況下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很顯然這些時候,用人單位扣工資的行為也就是被認定為合法的了。而要是發現單位違法扣工資的話,那麼此時勞動者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
很多單位都屬於雙休管理制度,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也表明了週六週日是休息日,但有時候由於工作需要週六會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調休的,那麼就得支付加班工資,那麼,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按《勞動法》工作時間和休息...
-
哪些情形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
在工傷事故中如果造成了勞動者的死亡,那麼此時作出的賠償上面與工傷傷殘的賠償項目是不太一樣的,此時涉及到的賠償主要包括了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對於供養親屬撫卹金來説,只能是死亡勞動者的近親屬享有的,但在一些情況下卻也要停止享...
-
單位安排在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單位安排在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根據國務院修改的國家節假日放假規定表示,春節一般休假時間為農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可以與週末進行調休。因此在春節期間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勞動者日工資三倍的加班工資;其餘調休時間內加班的應...
-
懷孕期間請病假工資怎麼樣算
一、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