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工作期間受傷如何認定
在實踐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勞動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勞動義務,而我們知道,相對於在辦公室坐班的人員,從事户外工作的人員會更容易受傷。那麼,在法律上,對於員工外出工作期間受傷的情況應該如何認定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外出工作期間受傷如何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5項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工外出期間”既包括職工受單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職工根據工作性質要求並經單位授權自行決定到外地,從事有關公務活動的時間和區域“因工外出”是指職工由於工作需要到本單位以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工作,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到本單位以外但是還在本地範圍內。二是到本地區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種情況下,可以是受領導指派,也可以是因職責需要自行到本單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種情況下,則必須是受領導指派的情形。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受到的傷害,包括事故傷害、暴力傷害和其他形式的傷害。“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訊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職工雖處於生死不確定的狀態,但本着充分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精神,《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造成職工下落不明的,就應該認定為工傷,其工傷認定不以宣告失蹤為要件。
二、何時能申請工傷認定
1、對用人單位而言,申請時限一般為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由省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特殊情況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這裏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的地點與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機關相距甚遠,用人單位無法在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情形。如從事遠洋運輸的職工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要求其所在單位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確實難以做到等情形。
2、對個人而言,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為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的一年內。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口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發生工傷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它不僅讓受傷的人承受了身體上的疼痛,更影響了其未來的工作、生活,甚至會讓其整個家庭都陷入困境。因此,就工傷獲得相應的賠償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員工外出工作期間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其實就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分析了。
-
申請工傷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
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受傷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是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但此時由於申請主體的不同,法律中規定的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不一樣。那到底不同主體申請工傷認定時間是多久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申請工傷...
-
怎麼判斷工傷,工傷認定的範圍是什麼
在大部分人的眼裏,勞動者只要是工作過程中人身受到了傷害的,那麼就一定屬於工傷,之後也就能獲得工傷方面的賠償。但其實是否要按照工傷事故來處理,還需要作出專門的認定。那現實中究竟應該怎麼判斷工傷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工傷認定...
-
不認定工傷單位賠償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
在我國工傷認定書怎麼填寫
生活中,申請工傷認定的話,社保局會要求申請者首先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相關材料並且填寫工傷認定登記表以後一併提交。不過,畢竟現在工傷這種情況也是比較少見的,所以可能絕大多數人都根本就不瞭解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甚至對於在我國工傷認定書怎麼填寫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