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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證留存是多久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留存多久

國有土地使用證留存是多久

鄉鎮國土資源所對農村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發證檔案的儲存期爲:長期。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具體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受理申請材料、審覈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透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覈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覈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覈,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受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受讓方爲個人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方、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身份證複印件1份、房屋產權證複印件1份、委託書1份;)

2、受讓方爲單位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及法人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產權證複印件1份,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所以,其實國有土地使用證留存是長期進行留存的,而且,在進行轉讓的時候,是需要進行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的稅費的。另外,在對土地的評估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評估收費的時候,我們是按照土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來進行計算各項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