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未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一、長期未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用人單位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的,用人單位應該要給予勞動者賠償,根據員工工作的年限,給予合理的賠償。企業與員工一年之內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企業以員工一年以上不簽訂合同,就要按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單位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只要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就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如果雙方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得支付經濟補償。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勞動者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建立勞動關係以後,公司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需要先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由於勞動糾紛引起的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去法院提起訴訟。存在勞動關係,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
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
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怎樣賠
律師解析:在私人老闆打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工傷,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並提交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工資支付的憑證、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認定爲工傷後,若用人單位未依法購買工傷保險的,勞動者應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期限內離職要承擔什麼後果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內離職要承擔的後果是: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內離職勞動關係將會解除。如果因爲勞動者離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賠償損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者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及時補訂,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