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需要和兼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嗎
兼職人員的勞工合同看雙方意願,可以籤也可以不籤,但是作爲個人這一方面最好還是籤的比較好,免得有什麼糾紛。工資方面企業應當按照正常的工資入賬,達到個稅要求的按程序代扣代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沒簽合同只簽了補充協議合法嗎
不合法。雙方補充簽訂的協議,屬於雙方的私人行爲,原則上不具備法律效力。或者說,充其量只能作爲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當事人可以透過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在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供基本證據證明自己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工牌、上班打卡記錄、二位以上的同事證明、當事人代表公司對外是否簽訂過合同等;當事人工資及補助標準屬於公司掌握管理的,應由公司提供,否則,由公司承擔不利後果;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張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只約定了補充協議是不合法的。因爲補充協議不能夠作爲雙方勞動關係的憑證,補充協議一般是在勞動合同條款不完善的情況下,對勞動合同進行補充的措施。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約定了補充協議的話,那麼補充協議會作爲相關參考。
用人單位是可以不同兼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是爲了免去相關糾紛的話,也可以同勞動者進行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對於非全日制員工,可以同多個單位進行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不能夠影響到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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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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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後,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再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若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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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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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三個月未籤勞動合同辭職有補償嗎
律師解析:不籤合同補償如下: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