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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國慶節加班費怎麼算

對於國慶節加班費怎麼算

1、對於國慶節的加班費國務院對此是有着明確的通知的,首先國慶節大家都知道是有7天的假期的,但是隻有10月1號到10月三號是法定假日的,如果企業在這三天之內讓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員依然工作的話,企業應該根據該工作人員的月工資計算出該工作人員的日工資是多少,並且應該按照該工作人員的日工資的300%來支付工作人員的加班工資,並且這個加班工資是不能透過企業所說的調休來取消的,因爲這個節假日是法律規定的,不論是哪個企業都不能透過調休的理由讓工作人員沒有得到應有的加班工資。

2、在10月4號到10月7號,這四天之內,如果企業讓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工作的話,那麼企業還是應該根據該工作人員的月工資計算出該工作人員的日工資,向該工作人員支付他應得的日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如果企業選擇不給這筆加班工資的話,那麼企業應該給該工作人員進行補休的安排,讓該工作人員需要享受到這四天的休息時間。

3、一般來說,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企業要求工作人員加班的,都應該根據該工作人員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的300%來支付這幾天的加班費用,如果沒有達到一天的加班,則可以按照一小時該工作人員的工資是多少,來按照這個的300%付給工作人員。

4、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則是由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21.75然後再乘以300%來計算的,並且加班工資的基數是不能夠低於該工作人員所應該獲得的工資的,並且如果該工作人員的工資比當地的最低工資還要低的話,則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的標準來計算。

上述放假日期的內容是按通常情況考慮,並不包括兩個節日連體的特殊情況。如2020年,國慶節與中秋節都在同一天,這種情況有關放假安排、加班工資具體計算,要根據當年人社部發布的安排爲準。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標籤:加班費 國慶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