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辦?
一、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辦?
1、員工與單位協商一致辭職。並且,雙方達成一致後,員工可以隨時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時間限制。
2、員工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員工與單位不協商或是協商不一致的,員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並且,不管單位是否同意辭職,只要按照這個方式通知後即可以辭職。
注意,員工通知單位時要以書面形式,口頭通知或是以其他方式通知的,將會受到影響。
3、員工立即辭職。如果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者單位違1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員工人身安全,那麼,員工可以不用協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辭職。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會得到哪些補償?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透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爲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所在單位?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綜合上面所說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合同,只要員工主動的離職是不會存在有任何的經濟賠償,但在離職時是可以選擇找單位協商,也可以提前三十天利用書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只要雙方協商好,沒有任何的經濟糾紛,那麼就可以處理好雙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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