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金與賠償損失的區別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違約金與賠償損失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可以是賠償性違約金,也可以是懲罰性違約金,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由合理約定。至於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違約金,可以是賠償性違約金,或者是懲罰性違約金,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對於違約金的適用條件,如果是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只限於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兩種情形,而對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沒有任何限制。
而賠償損失是一方當事人違法、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應以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給予補償。《勞動法》第9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賠償損失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賠償損失也是承擔勞動合同違法責任的主要方式。
二、具體情況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對於勞動合同中違約金的具體認定和處理情況,應當基於實際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而定,特別是對於不同的勞動情況,還需要結合造成的矛盾糾紛原因而定,具體情況下可以透過起訴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具體損失應當進行清算處理。
-
單位僅以末位淘汰制爲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犯法的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犯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透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犯法解除勞動合同爲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
新員工簽訂入職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律師解析: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
-
什麼情節下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1、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2、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3、未繳納社會保險費;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5、勞動合同無效;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