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勞動監察是什麼意思
一、法律上勞動監察是什麼意思?
勞動監督是指法定監督主體爲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服務主體遵守勞動法的情況實行檢查、督促、糾偏、處罰等一系列監督活動。勞動監督是保障勞動法得以切實貫徹執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監督主體的廣泛性、監督對象的特定性、監督內容的全面性、監督性質的多樣性等特徵。本章從廣義上研究勞動監督及法律責任,涵蓋但不僅限於勞動監督制度。勞動監督與勞動監察是保障勞動法切實執行的主要環節。
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
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是由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制度。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主要是勞動行政部門及工會組織,監督檢查的對象只是用人單位,監督檢查的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
二、勞動監察的內容主要有:
1、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
3、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爲;
4、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宏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單位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
7、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況;
8、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社會保險金給付情況;
10、單位遵守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11、單位和勞動者遵守職業技能開發規定的情況;
12、社會職業技能考覈鑑定機構對勞動者職業技能考覈鑑定發放證書的情況;
13、承辦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公民個人出境就業的機構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
1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其實大家會發現,生活當中的所有民事關係都有相應的監察部門的,就比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婚姻關係等,具體的勞動關係上也是一樣的道理。國家既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制度,用來約束勞動關係,那這些法律制度就必須要有相應的部門進行監督才能得到落實,不過勞動監察制度確實也存在着很多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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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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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工資的百分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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