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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務關係可以要求補償嗎

根據法律規定,已達退休年齡並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其應按勞務關係處理糾紛。聘請單位與提供勞務人員建立的是勞務關係,那麼其解除勞務合同,在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聘請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解除勞務關係可以要求補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