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辭退轉正員工證據有哪些?
一、需要辭退轉正員工證據有哪些?
辭退退正員工需要的證據就是在職期間做出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證明材料,對於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不是隨意辭退,若隨意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爲,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
1、過失性辭退
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爲。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爲。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員工不加班能被公司辭退嗎
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42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企業不能認爲職工不加班就違反廠規廠紀或勞動合同,進而以此爲由予以辭退。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辭退員工雖說用人單位有這個權利,但這個權利也必須要建立在合法的情況之下才能實施,同時還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依法的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只要辭退的條款能夠讓勞動者信服那麼雙方就可以依法的解除勞動關係。
-
疫情期間被單位解僱瞭如何辦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被單位解僱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解僱),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
辭退孕婦補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退孕婦的補償標準:如果公司是違法辭退孕婦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給予其補償;而經濟補償標準是孕婦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是依法辭退孕婦的,即在孕婦...
-
工傷單位能無原因解僱嗎
律師解析:工傷單位一般不能無原因解僱。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工傷認定後,被鑑定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解僱勞動者屬於違法解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
勞動爭議的解決有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解決勞動爭議的流程包括: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友好協商;2、要求工會或第三人共同協商;3、協商不成的,依法請求調解組織來調解;4、調解不成功的,則及時提請勞動仲裁;5、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則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