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工作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試用期的工作可以隨時辭職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一般建議,勞動者可以透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或者不爲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可以透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二、辭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挑選離職時機
挑選離職時機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情況下,我們需要提前半個月到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以便留給公司足夠的時間來安排整體人員的調度問題。在一些具體的時機選擇上,我們不應該在上司爲工作而煩躁的時候提出離職,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工作較爲輕鬆的時候提出。
2、選擇離職方式
離職方式可以分爲口頭離職、書面離職。一般情況下而言,如果是一些較小規模的公司,就職之前沒有簽訂任何的協議保障的話,口頭離職就可以適用。如果是在入職前和某一個公司簽有協議的員工,就必須要選擇書面離職,以拿到離職證明爲準。
3、闡明離職原因
在向上司提出離職時,我們要闡明我們離職的原因。大部分人離職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個人發展問題,二是薪資問題。當現任公司詢問離職原因時,我們應該坦誠的闡述我們離職的原因,只不過要注意自己說話的方式,坦誠的人更容易獲得勵志公司的好感。
4、保留離職資訊
這個保留離職資訊,不僅僅是要保留離職證明的問題,還有離職資訊要在上司批准之前,儘量做到保密。如果離職資訊提前泄露,不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相處,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5、做好離職交接
在離職的時候,我們要做好離職交接。在做離職交接這件事時,我們要儘量毫無保留的將所任職位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經驗教授給交接人員,使其能更快的適應工作,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後,往往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這個也在合同期限內,員工辭職要提前說,不能隨時走人,否則造成損失自己可能被企業追究責任。試用期辭職最少提前三天和人事部門說明情況,提交辭職相關材料,並協助辦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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