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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傷勞動關係何時解除

遇到工傷勞動關係何時解除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在工作的過程中,因工作遭受到了傷害,這時就可以依法認定形成工傷。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當出現工傷的時候,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有人對於遇到了工傷勞動關係何時解除存在疑問,小編在下文中爲您介紹。

遇到工傷勞動關係何時解除?

1、在等待鑑定結果期間公司是不能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傷者可以主動申請離職。

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作爲勞動者使用者和勞動條件提供者,單方負有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義務,發生工傷事故就意味着用人單位違反了這一法定義務,因此,在勞動者因工傷事故而喪失部分或全部勞動能力時,用人單位應該對勞動者的生活負責,而不是以終止勞動關係了事。

2、在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公司能否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後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得根據你的傷殘等級,以及所屬的統籌地區確定。

法律依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我們知道,當在工傷鑑定期間,公司不能與傷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動申請離職。當然,用人單位需要向受工傷的勞動者支付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等。補助金的數額依據傷殘等級和當地的經濟水平所確定。

標籤:工傷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