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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糾紛法院怎麼判決訴訟費承擔主體

工傷保險糾紛法院怎麼判決訴訟費承擔主體

一、工傷保險糾紛法院怎麼判決訴訟費承擔主體?

工傷保險糾紛案件中法院一般判決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哪些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承擔?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三、工傷保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拒付賠償金?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四、工傷賠償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如果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爭議。

五、工傷賠償爭議仲裁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1、已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已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在有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社保部門一般都是依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及國家法律制度支付工傷賠償金的。若工傷職工要提起行政訴訟,也需要有證據證明社保部門支付的工傷賠償金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相關證據很有可能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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