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糾紛是否屬於勞動爭議
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企業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雖然會計入個人帳戶,但是暫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人繳費部分中,對於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則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剩餘部分則需要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
-
企業辭退職工補償標準
律師解析:企業辭退職工補償標準一般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爲賠償。這裏的補償僅指的是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
-
勞動者離職補償金的標準有哪些
律師解析:勞動者離職補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
-
可以對勞動仲裁提出管轄異議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對勞動仲裁提出管轄異議,如果申請人發現仲裁委不具有管轄權,則可以在答辯期滿前書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該期限一般爲15天。逾期提出的,用人單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情況下,向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