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期間房租怎麼收
一、防控疫情期間房租怎麼收?
疫情防控期間房租要按合同約定計算,不過因爲疫情的原因,可以和房東協商,對房租進行減免。
疫情防控期間房租減免的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二、疫情期間租房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寫起訴狀,準備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個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
3、證據材料複印件
三、疫情期間租房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疫情期間主要是企業長時間都不能正常的開展業務,企業不能開展業務,就面臨着很多職工的工資收入會受到影響,所以環環相扣就會出現很多的社會矛盾。但是這些矛盾都得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分析,房租的徵收標準不可能有統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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