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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資員工辭職公司賠償嗎?

因拖欠工資員工辭職公司賠償嗎?

一、因拖欠工資員工辭職公司賠償嗎?

1、因拖欠工資員工辭職公司不賠償。

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除了單位拖欠職員工資之外,以下情形出現的時候,單位也需要向其支付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透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透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1)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爲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職員在工作過程之中可能會遇到單位拖欠其工資的情形,遇到此種情形時,首先可以詢問單位拖欠工資的原因,並要求其儘快按照要求發放工資,若是對方不予發放,職員可以選擇離職。且根據規定,職員因爲單位不發放工資而離職的,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