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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工時計件工資怎麼算加班費?

一、綜合工時計件工資怎麼算加班費?

綜合工時計件工資怎麼算加班費?

綜合工時計件工資需要按照加班的時間來計算加班的費用,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質特殊或者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需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作業,採取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如建築、旅遊等崗位。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一個週期內只要總的實際工作時間沒有超過法定總的工作時間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待遇”規定,一般只適用於實行標準工時制員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其超過綜合計算週期的總的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要按計件單價工資的150%支付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職工工資報酬。

對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員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等方式,以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二、加班工資報酬如何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採取哪一種工資的計算方式,都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情況來支付加班的工資。比如說安排勞動者延長自己的工作時間,在平時的話就需要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法定節假日是不低於三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