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2005年1月31日的交付行为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才算是交付。有时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某些质量问题,如地板凸起,门窗破损等情况,交房时间应当从开发商修复完善后才能算是交房完毕。
房屋的交付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明确的一项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因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项,何时交房只能由合同约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时间。所以,具体的交付时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协商约定的问题。当然,法律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是有规定的,即必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二、商品房交钥匙算是交房吗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房屋属于不动产,其移转占有的方式是交付钥匙,所以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根据商业惯例和合同法的原则,房屋买卖的标的物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应当是“交钥匙”,即出卖人将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便履行了交付义务。当然,交钥匙的前提是房屋符合交付的条件,即前面所说的通过了竣工验收。
相反,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因此,如果交钥匙的时候,房屋并不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的话,那么开发商单纯交钥匙并不代表交房。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一个交房时间,开发商如果在此期限不完成交房,就算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很多老百姓并不懂得法律上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概念。很容易吃哑巴亏,并且哪怕住房也会住的不安心。
-
房屋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部分,应该如何结算?
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约中的面积存在差异,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按照相关的规定,如果房产的面积误差比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话是合理的误差,购房者只需要按照实际的面积支付房款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的话,要是合同中有关于购房面...
-
房屋买卖不成佣金该如何退
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律师解析:中介费能不能退,要分三种情况:第一种,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第二种;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第三种: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
-
遗产房子如何继承的
律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子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子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
-
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析:《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效。具备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2、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3、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4、法律规定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