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一、武汉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二、房屋质量检测项目:
房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根据检测目的不同分为以下七大类,其内容基本囊括了关系房屋质量的所有项目,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对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5、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6、房屋其他类型检测
7、各类灾后(雪灾、火灾、震灾)质量检测
8、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9、一房一验
三、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房屋作为商品的一种,和其他商品一样,作为销售方的开发商也需要承担保修义务。但是这个保修义务并不是无期限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不仅是武汉,各地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部门都是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管部。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屋上细小的瑕疵问题都可以大动干戈到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有些工程上面细小的瑕疵是完全找物业就能妥善处理了的,上升到需要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地步的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
房屋买卖的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房屋买卖的法定解除条件,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条件如下: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
房屋买卖没包含成功中介费退吗
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律师解析:中介费能不能退,要分三种情况:第一种,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第二种;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第三种: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
律师解析: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2、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析:根据相关法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此突破保证了交易的稳定性,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