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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提起醫療事故賠償訴訟?

向法院提起醫療事故賠償訴訟是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尋求的最後一道保障線,也是最有效力的解決糾紛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訴訟,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怎麼提起醫療事故賠償訴訟?

1、起訴要注意訴訟時效制度。向法院訴訟,有時效制度,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合法的權益最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普通時效為兩年,但醫療事故屬於身體受到傷害所需的賠償,訴訟時效只有一年,從確定為醫療事故之日起算起。當事人千萬不要在協商、調解和等待中,超過訴訟時效。

2、起訴要有合適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醫院,主治醫生是代表醫院的職務行為,一般不能作為醫療糾紛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賠償請求。賠償的數額應根據法律確定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如果超過合理的範圍,漫天要價,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還要承擔額外的訴訟費用。

4、要有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最主要的是鑑定結論,如果沒有鑑定結論,要提供或申請法院調取有關病歷資料,並可申請法院進行鑑定。

5、尊重法院的審理程序和秩序。醫患雙方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通過上訴程序予以解決。醫療一直是一個風險行業,醫療事故的發生,不是醫患雙方所願意看到的結局,如果在現有的醫療技術條件下,一味要求醫院來承擔責任,那麼會打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探索精神,阻礙醫療技術的提高和醫療科學的發展。但如果對責任事故過於寬容,會使醫務人員的責任性逐步喪失。

因此,我們再次強調,對醫院及醫務人員來説,在現有的設備及醫療條件下,要儘量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也不要在事故發生後,推卸自己的責任;對患者來説,不能因為醫療結果出現意外,不問青紅皂白,不顧醫學鑑定,聚眾妨害醫院正常的醫療活動。事故一旦發生,雙方應理性地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