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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都賠哪些項目?

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首先要鑑定是醫院責任的才可獲得賠償,確定賠償後當事人在意的就是醫療事故怎麼賠償?醫療事故賠償多少數額? 醫療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今天本站的小編將為您分析發生醫療事故後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發生醫療事故都賠哪些項目?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所在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標準計算。

(8)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民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撫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撫養20年;但是,對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以上就是我們法律中關於醫療事故賠償項目,希望對您提供到了幫助。當然在實踐中要根據您不同的情況來解決不同的問題,如:醫療事故中醫院與病人雙方都有責任時該如何賠償?醫院拒絕為醫療事故做出賠償怎麼辦?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醫療事故賠償問題,請聯繫本站,我們有專業的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具體的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