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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在一些實力不強的小醫院,因為醫生診斷失誤造成醫療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這樣患者的合法權益會受到侵害。處理醫療事故,往往需要做一個鑑定,明確事故責任,這樣好可以進行下一步的賠償。那麼,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下面我們來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一、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説如果是現在申請鑑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申請醫療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發生醫療事故,醫院的責任比較大。根據規定,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患者拿到醫療通知書後十日,在提交申請書後,鑑定機構組織專家受理,開展醫學鑑定,分析醫療事故成因、和患者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等。不出意外的話,鑑定機構會在一個半月出具鑑定書。

標籤:時間 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