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處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
醫療事故鑑定5.54K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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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方式
鑑定方式:一是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鑑定。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二是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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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有哪些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也叫醫療事故鑑定,是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相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大家閲讀下文了解。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流程: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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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有時效嗎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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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醫療事故鑑定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