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法醫鑑定後屍體怎麼處理
一、醫療事故法醫鑑定後屍體怎麼處理?
醫療事故需要院方賠償醫療款,弄清事實進一步處理,最後火化!
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屍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屍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屍檢的義務。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屍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屍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屍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屍體應當立即移放太平間。死者屍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不處理的屍體,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經同級公安部門備案後,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二、醫療事故處理流程:
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患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填寫申請表格,或醫患雙方共同向醫學會申請鑑定。
2、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負責調解及協助醫患雙方向醫學會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當醫療事故爭議調解不成功,患者家屬可以在知道醫療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市醫學會提出醫學鑑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衞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書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4、患者死亡,醫患雙方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屍檢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屍檢應由提出異議一方交納屍體檢驗費。醫療單位或者病員家屬拒絕進行屍檢,或者拖延屍檢時間超過四十八小時,影響對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絕或拖延的一方負責。
5、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對受理的醫療事故鑑定申請,5個工作日內移交給市醫學會。
6、按有關規定,提出要求鑑定的一方,應先向市醫學會交納醫療事故爭議鑑定費。若鑑定結果為醫療事故,則該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若鑑定結果不是醫療事故,則該鑑定費由提出鑑定方支付。
7、市醫學會組織專家進行醫療事故爭議鑑定。
8、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將鑑定結論送達申請人及另一方當事人。
9、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若鑑定結果不是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是不用賠償任何費用的;若鑑定結果為醫療事故,則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最後要注意,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的情況下是需要儘快的對屍體進行鑑定的,最好是不要超過七天。當然屍檢的話是必須要由死者近親屬簽字才能完成的,如果死者近親屬認為是醫療事故卻又拒絕接受屍檢,最終任何的不利後果都是由家屬自己承擔的,如果家屬對屍體也是不管不顧的,醫療衞生機構彙報至公安部門以後會自己處理。
-
醫療事故應該如何鑑定傷殘級別
標準如下:一、一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三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
-
醫療事故傷害程度怎麼鑑定
關於醫療事故傷殘程度如何鑑定的問題,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衞生...
-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在日常的醫療人員從業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情形。根據不同的情形醫療事故有不同的等級之分,等級不同賠償標準也不同。那麼,最新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
-
法醫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雖説醫療手段在不斷進步,但是醫療事故的發生也是時有的。解決醫療糾紛的手段和途徑也是多種多樣的,法醫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羣體,為醫療事故做鑑定。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到底有什麼作用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法醫在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