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醫療事故鑑定應注意什麼問題
醫療事故鑑定時出現在醫療事故後的一個必經程序。醫療事故的受害人由於取法相關的專業常識,在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時,往往會忽略醫療事故鑑定的有關細節,這樣往往導致自己在鑑定過程中不會那麼順利。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有關內容。
提起醫療事故鑑定應注意什麼問題
第一、注意提起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性
《條例》規定,患方應自知道和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否則,將喪失權利。
第三、及時提交有關鑑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材料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患方應在收到醫學會通知之日起10內提交有關鑑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材料。否則,專家鑑定時可能會因缺少重要資料或無法全面瞭解醫療全過程而直接影響鑑定結果,甚至出現對患方不利的鑑定結論。
第四、行使鑑定專家抽取權和申請回避權
根據《條例》的規定,患方應在該階段充分行使鑑定專家抽取權和申請回避權,儘可能主動排除可能鑑定鑑定結論的人為因素。
第五、積極參與鑑定。
患方應充分準備陳述意見和理由,對專家的提問儘可能客觀準確、全面表述。
第六、事先了解鑑定書的主要項目有助於患方的事先準備
鑑定書共有8個項目,其中特別重要的是第四項:醫療行為有否違法違規;第五項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第六項醫方的責任程度;第七項醫療事故等級。
第七、再次鑑定申請權和時間規定
患方對首次鑑定的程序有疑議或對鑑定內容、結論不服,有權提請再次鑑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時效性,即自收到首次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否則尚失權利。
第八、處理醫療糾紛或醫療行為致人身損害類案件的方法或途徑不止一種
上文中為您整理了八項提起醫療事故鑑定應注意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是針對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情形為您整理出來的,希望對您進行提起醫療事故鑑定能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提起醫療事故鑑定過程中,如果你需要專業的律師服務,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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