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醫療事故鑑定在哪裏做?
一、醫療事醫療事故鑑定在哪裏做?
1、醫療事故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範疇。主要是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和行政處罰用的。根據條例:鑑定機構是醫學會。第一次鑑定由當地區縣一級的醫療機構和當事人共同委託鑑定。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要求鑑定,醫療機構不同意的話,可以請求衞生行政部門干預。或者直接請求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由衞生部門代為申請。
2、一般醫療事故的結果對於患者是相對不公平的。如果要起訴至法院,先不要做醫療事故鑑定,做好封存病歷,向人民法院申請做醫療過錯的司法鑑定。
二、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預繳付?
1)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 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 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 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 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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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眼皮失敗鑑定有哪些標準
律師解析:法院鑑定雙眼皮失敗:1、眼型不美觀,主要體現在雙眼皮外形與五官不協調,患者眼裂短,形成雙眼皮寬,眼睛變圓,切口下緣眼輪切除不夠雙眼皮臃腫不自然;2、形成三角皮;切口上方眼輪匝肌去處過多,致使上瞼皮膚與深部組織粘連形成三眼皮。3、眼部留下切口疤痕,手術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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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應該如何鑑定醫療事故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鑑定醫療事故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若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衞生行政部門代為辦理。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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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是哪個
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一般是醫學會,醫學會也是擁有等級之分的,最低到最高分別為市或者區的醫學會、省級醫學會和中華醫學會,三級之間有順序,不可以跳過鑑定,當事人如果不服當地的鑑定結果,可以申請省級醫學會鑑定。法律依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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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申請再鑑定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申請醫療事故再次鑑定的期限是15天。為使醫療事故爭議及時得到解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運作週期必須加以嚴格限定。期限自收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的次日起計算。超過15天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的,當地衞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