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屬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的主要醫務工作人員因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在醫療活動程序中,未盡到應有的措施和治療水平或措施不當、治療態度消極、延誤時機,以致病員智力、身體發生了不應有的損害或延誤了治療時機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產生的生命財產有額外損失的情況。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鑑定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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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醫美事故怎麼報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當然,患者發生醫療糾紛後能否向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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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醫院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一、發生醫療事故醫院要承擔什麼責任嗎發生醫療事故後,醫院要承擔人身傷害賠償的責任,並且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如警告、吊銷執業許可證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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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護士有責任嗎,醫療事故中漏診的情形
一、醫療事故護士有責任嗎發生醫療事故後,護士有沒有責任,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護士有過錯的,護士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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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長時間可以追究醫療責任
一、多長時間可以追究醫療責任發生醫療事故後,經認定屬於醫療機構過錯造成的,就可以追究醫療責任。而主張醫療事故賠償的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