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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合作醫療未遂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詐騙合作醫療未遂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詐騙合作醫療未遂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詐騙未遂的立案標準:法律規定對於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處罰。情節嚴重包括詐騙數額巨大以及社會危害性較大,詐騙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如果未遂犯積極認罪並主動賠償的,可以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詐騙未遂為行為人已着手實施欺騙行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實際取得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醫療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醫療保險詐騙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醫療保險的報銷條件具體有哪些?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必需繳納六個月後才能享受住院報銷待遇;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並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參保人員應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持醫保卡(暫未拿到醫保卡可持身份證或户口簿)住院的醫療費出院時可以在定點醫院結算窗口直接結算。不在定點醫院就醫或住院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最後,合作醫療是國家為減輕民眾看病困難而制定的方案,是為了解決民眾的實際生活問題,為了帶給民眾方便,如果犯罪者利用合作醫療實施詐騙行為,那麼這也是屬於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