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醫療糾紛解答 > 非法行醫糾紛律師解答
非法行醫被抓怎樣處罰
非法行醫糾紛律師解答2.87W
非法行醫是指不合法地從事醫療活動,具體包括兩大類,一種是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從事醫療活動;一種是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而獨立從事醫療活動,其都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主要從民事賠償、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追溯上進行懲處,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根據《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即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根據《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即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
醫療事故不等同於醫療糾紛嗎?
一、醫療事故不等同於醫療糾紛嗎?醫療事故當然不等同於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而醫療糾紛是指基於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
-
醫療事故罪和非法行醫罪的界限如何把握
一、醫療事故罪和非法行醫罪的界限如何把握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都屬於危害公共衞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1)客觀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
-
醫療事故糾紛舉證原則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糾紛舉證原則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8)項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實行過錯推定和因果...
-
發生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是否醫療事故也發生了?
一、發生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是否醫療事故也發生了?發生醫療損害責任糾紛醫療事故可能發生、也可能沒有發生,這是由於醫療損害不等同與醫療事故,二者在以下方面存在差異:1、性質:醫療事故鑑定屬於行政範疇;醫療損害的提法屬於民事糾紛範疇;2、程度:即使最低級別的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