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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倆孩子的撫養權是誰的,老人有權爭奪嗎?

丈夫去世倆孩子的撫養權是誰的,老人有權爭奪嗎?

撫養孩子本來是夫妻共同的任務,這其中包括孩子成長的方方面面,在離婚的時候,孩子會被法院判給女方,但是如果發生男方意外死亡事件的話,老人是否有權爭奪孩子撫養權呢?接下來由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丈夫去世倆孩子的撫養權是誰的這方面的知識。

丈夫死了老人無權爭奪孩子撫養權。撫養權歸母親所有。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法律才規定可以由其他有監護責任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怎麼判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週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二、離婚時子女撫養費標準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法律會根據有無固定收入,或者説有固定收入的高低來判決撫養費的數額問題,有固定收入,撫養費會按其工資佔比以及孩子的數量來定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但是丈夫的父母沒有權利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以上就是本站關於丈夫去世倆孩子的撫養權是誰的做出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