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1、行政賠償訴訟起訴條件
(1)原告是行政侵權行為的受害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相應的事實根據。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原告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必須經過賠償義務機關的先行處理,這是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前提條件。
(6)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起訴。
2、行政賠償訴訟程序
申請人申請複議應遞交申請書,在申請複議的理由和要求中一併提出賠償請求,並寫明違法的行為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係,損害程度,具體賠償要求等。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是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29條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複議時可以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複議機關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賠償的,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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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條件
(1)適格的當事人。行政賠償訴訟的原告必須是認為其合法權益遭受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並造成損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正當的起訴理由。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理由必須是認為其合法權益遭受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使職權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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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給公民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行政訴訟中的訴訟時效規定如下:(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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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附帶提起行政賠償可以嗎
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或者因具體行政行為和與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其他行為侵權造成損害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立案,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合併審理,也可以單獨審理。【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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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起訴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具有請求資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損害的事實根據;(4)加害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為已被確認為違法;(5)賠償義務機關已先行處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