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1.41W
民事行為能力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週歲或者已滿十六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2.精神狀況正常。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從事行為的人,即使18週歲以上,也不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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